好消息!晋安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啦!
为进一步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提高停车泊位使用效率,晋安区面向社会开放16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含免费开放及收费管理两类)。


开放车型
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营运车辆、大型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改装车辆不予开放停放。
注意事项
1.车辆进场后须低速慢行、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碾压绿化带,不占用专用车位、无障碍车位。
2.车辆停放期间,服从管理,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安全、规范停车,对超时滞留、长期占位的车辆,将依法依规予以劝离、拖移,并纳入失信停放登记管理,因长时停放被拖移而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3.停放车辆时自行做好防盗、防损安全防护,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停放期间发生车辆剐蹭、财物遗失等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单位停车场,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停车人员损坏停车场(位)设施及单位其他公共设施,须原状修复或照价赔偿。
6.广大市民应文明停车、依规停放,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与城市文明形象。
晋安区将持续挖掘更多可开放共享的停车资源,完善配套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便民停车服务体系,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让群众出行更加舒心,让停车便利覆盖更广区域惠及更多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