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消息,据国家能源局通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张家港耀辉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不仅存在违规并网行为,还在并网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超出规定时限后仍继续发电上网,属于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依法没收该公司两笔违法所得共计2705137.65元,并处898921.13元罚款,罚没金额总计3604058.78元,这一处罚也警示各类电力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电力业务许可相关规定,在合法取得对应资质的前提下依规开展并网发电等经营活动。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2MADG53H92U |
| 企业名称 | 张家港耀辉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苏监能稽罚字〔2026〕1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事由 | 该单位存在违规并网,且在并网6个月内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超过规定时限仍继续发电上网,存在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行为。 |
| 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345569.2元。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59568.45元,并处2.5倍罚款898921.13元。罚没金额总计3604058.78元。 |
| 失信行为事项 | 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 |
| 失信行为处罚标准 | 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
| 处罚执行情况 | 正常执行 |
| 处罚机关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8月21日 |
除处罚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张家港耀辉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4年4月9日,法定代表人沈斌华,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100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红旗中路建筑大厦506,注册地址为小于50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张家港耀辉洲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1002万元人民币 | 2034-04-08 | - |
本次江苏能源监管办针对张家港耀辉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电力业务行为作出的大额罚没处置,是能源监管部门强化新能源并网及经营资质全链条管控的明确信号。针对违规并网后超期无证持续发电行为的顶格区间处罚,不仅对涉事主体形成直接合规震慑,更向分布式及集中式新能源经营主体清晰划定了电力业务许可的刚性红线。在新能源并网规模持续扩张、监管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行业背景下,该处罚进一步凸显了资质合规作为电力市场准入核心要件的不可逾越性,为全行业新能源项目并网运营的合规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警示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