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清远市运盈船务有限公司因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违规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置依据与具体处罚内容,是海事管理部门强化内河航行停泊秩序监管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企业进一步规范船舶停泊期间的人员值守管理,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相关要求,避免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清远市运盈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727D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涉事主体清远市运盈船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727D,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1-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梧州海事局,整个处罚流程符合内河交通安全监管的法定程序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清远市运盈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卢炳垣,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府前南街西一幢首层2号。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卢炳垣 | 20.6% | 10.3 | - | 2004-01-17 |
| 2 | 卢伟洪 | 18% | 9 | - | 2007-10-09 |
| 3 | 卢钊林 | 17.8% | 8.9 | - | 2004-01-17 |
| 4 | 卢国泉 | 17.6% | 8.8 | - | 2007-10-09 |
| 5 | 卢永全 | 14.8% | 7.4 | 2024-05-25 | 2024-06-04 |
点评分析
清远市运盈船务此次因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足值班人员被海事部门罚款1200元,虽单笔处罚金额较低,但暴露出公司日常船舶安全运营管理存在明显疏漏。该违规行为触碰内河航运安全红线,若后续同类问题重复出现,不仅会累积企业合规负面记录,还可能触发更严格的监管核查,对企业后续航运资质核验、业务拓展造成潜在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