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与调解的价值,从来不是简单地息事宁人、和稀泥式摆平矛盾,而是明辨是非、守护正义、引领风气。一味向无理索赔的家属妥协,看似快速化解纠纷,实则透支社会善意、伤害公序良俗。
据媒体报道,8月1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老人身体不适,就走进一家牌馆坐着休息,不想失去意识晕倒。店家帮扶送医后,老人不幸离世,结果老人家属向店家索赔10万元,甚至声称要把老人遗体放在牌馆门口,店主无奈给了对方1.9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费”。
对于这起“施救反而赔钱”的案件,辖区派出所表示,双方在派出所已协商成功;当地社区提出愿意补贴;祁东县司法局获悉,已就店主帮扶老人遭索赔一事介入调查。
在这一事件中,老人不是消费者,其健康问题也并非由店家引发。店主对老人本没有任何法定、约定的照顾义务,仅出于人道关怀主动施救、送医,却遭遇了冷冰冰的讹诈。一场纯粹的善意救助最终变成伤人又破财的闹剧,让人心寒更引人深思。
《民法典》早已为善意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明确的“好人条款”就是杜绝“行善被讹”的制度底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之外,“好意施惠”、无偿帮助的权责逻辑也贯穿始终,核心要义就是不苛责善行。衡阳店主的救助行为完全符合法定免责情形,老人离世是自身疾病引发的意外,与店家的帮扶行为无任何因果关联,为什么要赔?
类似“在哪里出事就要哪里赔”的案件已经不止一起,负面影响颇大。2024年8月,70岁老人黄某到广东佛山某健康管理中心借用厕所时猝死,其亲属向该中心索赔 21万元,法院驳回了家属所有诉请。
两起高度相似的事件,却迎来截然不同的结局。佛山案中,司法以刚性判决为善意兜底,厘清了权责边界;衡阳案中,无责施救的店主却在闹事施压下被迫赔钱,也冲击着公众的行善底气。
我们希望这个世界变得温暖:老人突发意外,有人伸出援手;老人倒地了,有人扶一把。但是,温暖需要法律来维护,善良需要有刚性保障。如果好心让老人休息一下、借用厕所,出了意外却要“摊上官司”,而职能部门不来维护公道,司法不能守住底线,那么很多人的“理性选择”可能就是冷漠。祁东这起案件在店主“人道补偿”了1.9万元之后,今后其他老人如果因为身体不适,想借位子坐、讨杯水喝,还有多少店家敢于承担风险?又可能诱发多少不良的“连锁反应”和犹豫观望?
司法与调解的价值,从来不是简单地息事宁人、和稀泥式摆平矛盾,而是明辨是非、守护正义、引领风气。一味向无理索赔的家属妥协,看似快速化解纠纷,实则透支社会善意、伤害公序良俗。
善良是需要有制度守护的。对于一些家属的无理取闹、非法诉求,法律就要坚决说不,司法机关就要给出强硬的态度。每一次对恶意索赔的纵容,都是对见义勇为的挫伤;每一次无责好人的被迫赔付,都会进一步抬高全社会的行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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