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8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此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沙铜官窑国风乐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程序,已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
据公告披露,本次纠纷此前由长城国兴依据相关法律文书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曾于2026年5月26日就该诉讼进展发布过公告。近日公司及长沙铜官窑正式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6)新01执恢57号之一,法院最终裁定终结对两名被执行人长沙铜官窑、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
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当前未达披露标准的涉诉事项整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涉诉事项合计涉及金额已超过3亿元。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未达披露标准的涉诉事项总金额 | 32557.64万元 |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8.60% |
盈新发展表示,后续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本次执行终结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同时提示,所有公开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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