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康强三路1666号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8日
至202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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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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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7日17:3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5、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邮编:518052
会务联系人:肖青
联系电话:0755-86019099
电子邮箱:stock@newwaymask.net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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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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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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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自2020年9月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要求,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任期满六年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公司对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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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任期满六年后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原独立董事的离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新清先生、李玉周先生和杨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耿怡女士、李元勋先生和渠峰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提名耿怡女士、李元勋先生和渠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耿怡女士、李元勋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会资格证书,渠峰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学习。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发生调整,为保障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耿怡女士、李元勋先生和渠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拟对应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五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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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渠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耿怡女士,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怡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元勋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理事;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电子学会电子元件与材料技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四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总师;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顾问;江西国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灏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成都璇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元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渠峰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项目经理、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鑫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慧能泰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河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尚鼎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渠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债券简称“路维转债”。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路维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31年6月10日。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30日期间,公司新增转股数量为880股,即公司总股本增加880股,注册资本增加880元。
2、2026年5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9号),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13名,发行价格为83.36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12,020,1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999,954.08元,此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即公司总股本增加12,020,153股,注册资本增加12,020,153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93,348,695股变更为205,369,728股,注册资本由193,348,695元变更为205,369,72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事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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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