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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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7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6年以来,不动产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沿江高速7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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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日均自然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断面自然车流量(含免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简称“联网公司”)统计口径,免费车流量包含:非法定节假日免费期间,在收费站正常交易下道收费额为0的车辆;法定节假日免费期间,使用ETC通行车辆上道下道均在收费站ETC道口,且收费额为0的车辆。
②以上为联网公司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所有中间及最终结果都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因此最终结果与清分数据可能有细微差异。该数据不包括联网公司对以前月度清分数据的调整部分,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本月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0,359辆次,同比下降8.36%(其中客车下降9.28%、货车下降6.10%)、环比上升4.51%(其中客车上升7.49%、货车下降1.91%)。车流量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受厄尔尼诺天气影响,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较去年明显增加;(2)竞争性道路宁九高速(指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原S22天长至天柱山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速)无为至安庆段,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通车运营。)的分流影响。
根据运营管理机构反馈,运营管理机构于2026年8月组织对沿江高速部分路段实施分阶段封闭养护施工。为最大限度降低封闭施工对路段通行费收入的影响,运营管理机构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下,采取了如下应对措施:
(1)针对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养护施工,为保障群众出行和施工作业安全,提升养护作业质量与施工效率,运营管理机构联合交警、路政“一路三方”,经多轮评审研判,决定采取集约化养护方案,对沿江高速部分路段实施分阶段封闭施工: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对G4211宁芜高速繁昌东枢纽至峨山路收费站(约22.22公里)下行(铜陵往马鞍山方向)主线实施封闭式施工养护。8月17日至8月21日对G4211宁芜高速繁昌东枢纽至钟鸣枢纽(约19.26公里)全幅主线封闭施工。本次集约化养护将交通管制总时长由传统模式的40天压缩至10天,大幅缩短道路封闭和交通管控周期。有效规避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风险,减少养护施工对全域路网通行秩序的干扰,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升路网整体通行效率。
(2)运营管理机构主动避开周六、周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封闭作业,最大限度保障高峰时段路网正常通行,降低车流分流影响。
(3)运营管理机构通过官方线上通告发布、收费站线下窗口宣传、道路可变情报板动态提示、沿线终端视频滚动播报等精准引流方式,构建“高速下道一地方道路绕行一就近重返高速” 及“高速绕行?规避施工?重返沿江主线”的完整通行闭环,缓减车辆流失,最大限度规避大规模车流分流至其他路网,积极保障沿江高速车流量。
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68-1166进行相关咨询。
上述不动产项目主要运营数据已经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不动产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判断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
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不动产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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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项目公司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情况
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披露日,本基金已认购“中金-唯品会商业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专项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郑州集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1”)及哈尔滨集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2”,以下与“SPV公司1”合称“SPV公司”)的全部股权,SPV公司1已取得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全部股权,SPV公司2已取得哈尔滨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以下与“项目公司1”合称“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SPV公司取得项目公司100%股权后,搭建了不动产基金持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持有SPV公司100%股权、SPV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的架构。根据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SPV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项目公司吸收合并SPV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后,SPV公司注销,项目公司继续存续,项目公司股东变为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SPV公司原有的对专项计划的债务下沉到项目公司,专项计划直接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和债权。
截至2026年8月20日,项目公司1已取得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公司1已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1与SPV公司1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1存续并承继SPV公司1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7,871.3332万元,股东变更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至此,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已全部完成(哈尔滨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集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已于2026年8月11日完成,具体详见本基金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的《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不动产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