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正式披露对上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对市场关注的募投项目合理性、前次募投两次变更背景、产能消化能力、业绩变动等核心问题逐一作出说明。根据公告,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亿元,投向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安排均围绕主业展开,不存在重大实施不确定性。
本次定增方案调整了此前披露的募资规模,从最初的不超过3亿元优化至2.8亿元,其中1.7亿元拟投入激光器生产建设项目,7000万元用于总部研发中心建设,剩余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年产纳秒激光器1000台、皮秒激光器1000台、飞秒激光器300台、可调脉宽激光器50台、半导体激光器100台、光纤激光器50台的产能,整体激光器总产能将从现有1000台/年提升至2500台/年,其中包含现有租赁场地产能的整体迁移,净新增产能1500台/年。
公司方面表示,本次募投的所有激光器产品均为现有成熟品类,不涉及全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与下游应用领域均与现有业务高度重合,仅在原有应用基础上少量拓展锂电、汽车电子、3C精密加工、半导体晶圆加工等场景,完全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监管要求。针对市场关注的募投用地问题,公司已与苏州工业园区投资促进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拟出让的30亩工业用地预计2026年下半年启动招拍挂程序,若未能顺利取得该地块,园区相关部门将就近协调其他符合规划的替代用地,项目整体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前次首发募投项目两次变更的情况,德龙激光在回复中详细说明了背景:公司2022年上市时的首发募投项目,因原有杏林街厂区预留空地无法满足中高端激光器量产所需的洁净度、防微振要求,2023年12月首次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选址苏州新地块实施;后续因新地块取得进度不及预期,同时江阴新能源项目已开工建设,为避免两地同步建设带来的资金压力与经营风险,2024年12月公司再次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江阴的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目前两个在建项目进度分别达到50.72%和64.01%,预计2026年12月正式完工。
公司强调,前次募投的历次调整均基于当时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决策,不存在可行性研究不审慎的情形,此前已结项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主要是受2022年以来激光设备行业进入调整周期、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单价下滑等外部因素影响,随着2026年下游需求复苏,公司在手订单已快速回升至10.18亿元,相关效益有望逐步释放。
本次重启的激光器产能项目,系基于当前行业需求回暖、公司产能饱和的背景推进。数据显示,2023-2025年公司激光器产能利用率连续三年超过100%,2026年6月末子公司贝林激光激光器在手订单已达1.05亿元,合计1052台,现有租赁场地已无法满足扩产需求。公司测算,本次激光器项目单位产能投资比为6.98万元/台,与英诺激光、锐科激光等同业公司平均7.82万元/台的水平相近,不存在显著差异,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20%,投资回收期8.65年,相关效益测算均采用谨慎口径。
针对投资者关切的控制权稳定性问题,公司模拟测算显示,按本次募资2.8亿元、发行价50.30元/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赵裕兴持股比例将从21.15%稀释至20.07%,仍为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差额超过10%,且主要持股5%以上股东已出具《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公司控制权不存在变更风险。
此外,公司还对报告期内业绩变动情况作出说明:2026年一季度亏损规模扩大至2553.14万元,主要系当期精密激光加工设备验收阶段性减少、新签订单增长带来的销售及管理费用增加所致,目前公司新签订单已大幅增长,2026年下半年产品验收工作将逐步推进,业绩有望回升,相关不利因素不会持续。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合计4194.51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仅为3.40%,远低于30%的监管红线,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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