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222号康泰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伟民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核心议程为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康泰转2”转股价格及承诺未来期间不再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149780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00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4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00506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05%;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3727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250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026%。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未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康泰转2”转股价格及承诺未来期间不再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合计为392627股,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量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21019776股 | 6.68% |
| 反对 | 292967236股 | 93.13% |
| 弃权 | 598460股 | 0.1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量 |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 同意 | 21019776股 | 70.87% |
| 反对 | 8039773股 | 27.11% |
| 弃权 | 598460股 | 2.02%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未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康泰转2”的转股价格,且“承诺未来期间不再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不生效。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幸黄华律师出席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此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杜伟民发来的《说明函》,因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股价发生较大波动,与董事会提议该议案时发生较大变化,故对本次股东会议案投了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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