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潘洪燕因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操作规则的行为被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为潘洪燕作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相关违法事实经九江海事局核查确认后,依规作出了对应处罚决定。
本次处罚结果的公示,也意味着涉事船员潘洪燕的相关水上作业从业行为将受到对应约束,其个人海事信用记录也将同步关联本次处罚信息。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潘洪燕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30087-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604*******521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主体为船员潘洪燕,违法案由明确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30087-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604*******5216,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本次处罚的实施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也进一步强化了水上交通从业主体的合规操作意识,助力辖区水上通航环境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潘洪燕成立日期2020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潘洪燕,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区。
综合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船员潘洪燕的违规操作处罚,属于船员个人执业层面的合规警示事件,不涉及关联航运企业的主体经营资质与核心业务合规风险。该案例也为相关航运企业敲响了警钟,督促企业强化船员操作规范培训,完善内部安全管控体系,规避同类违规行为引发的运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