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后武因涉及船舶污染物排放作业未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强化船舶污染作业合规警示的常规公开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督促相关船舶作业人员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作业的操作规范要求,切实强化水上污染防治的合规意识。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张后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6*******7718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2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1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后武,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2026版相关操作规程,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5012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7718,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后武成立日期2019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后武,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老城镇栾庄村191号。
综合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涉事个人张后武的污染物排放作业违规处罚,严格依照两部相关法律作出,处罚金额2000元合规合理。该公示明确了船舶涉污作业的操作红线,对航运相关经营主体形成警示,督促其完善内部作业规范、强化人员合规培训,规避同类水污染违法风险,助力航运领域环保合规体系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