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胡习文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武汉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0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意味着胡习文需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对应罚款,其航行相关的合规行为记录也将同步纳入海事监管的信用统计范畴。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胡习文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082040026-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301*******559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武汉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胡习文,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8204002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301*******5596,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武汉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胡习文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法定代表人胡习文,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阜宁县新沟镇海宗村一组74号。
事件点评
本次武汉海事局对个人胡习文作出的15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海事行政执法个案,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任何市场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存续及信用评级造成直接影响,仅为内河航行合规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警示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保障通航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