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润洪因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相关违法情形,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涉事船长严格落实船舶航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船舶开航前的适航性核查意识,避免同类航行安全隐患再次出现。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李润洪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4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1*******0539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7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部门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李润洪,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30049-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1*******0539,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润洪成立日期2018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李润洪,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杉阳镇杉阳村振阳南路47号。
综合点评
本次肇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李润洪的适航履职违规作出1900元罚款,是严格落实《船员条例》相关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可倒逼航运相关主体强化开航前安全核查意识,补齐船舶配员、值班管理的合规短板,对航运企业筑牢航行安全底线、规避后续更大运营风险具备明确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