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公告称,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 - 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其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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