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证券代码:601326)7月4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涉及的两起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取得重要进展。其中,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以下简称“陕西鼓风机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与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以下简称“江铜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两案涉案金额分别约为3.80亿元和5.17亿元。
公告显示,陕西鼓风机案二审法院作出(2026)津民终85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一审法院驳回陕西鼓风机对秦港股份及秦港股份杂货港务分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由于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秦港股份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江铜案方面,法院就相关系列案件作出(2025)津72民初1846号、1847号、1854号、1855号、1856号民事判决书,均判决驳回江铜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不过,该判决并非终审判决,江铜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秦港股份指出,江铜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秦港股份已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4年8月8日、2025年11月13日及2026年2月7日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暂无新的进展,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表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案件名称 | 诉讼阶段 | 涉案金额(万元) | 判决结果 | 对公司利润影响 |
|---|---|---|---|---|
| 陕西鼓风机案 | 二审(终审) | 38,035.98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驳回原告诉求) | 预计无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
| 江铜案 | 一审 | 51,690.70 | 驳回原告诉求 | 存在不确定性(非终审判决) |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由AI大模型基于公开信息生成,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文中所有信息、数据及图表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或决策依据,相关信息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