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同方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同方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战规总院”)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了《关于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原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仍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战规总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无需经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支撑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司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2024年6月21日,公司已与战规总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战规总院将其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两年。目前,原《委托管理协议》已到期,2026年6月21日,公司与战规总院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无需经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委托方)基本信息
本次托管的委托方为战规总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战规总院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QCNU4R
法定代表人:王振清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11069.4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1号楼5层
经营范围:核工业发展与规划研究、战略研究与咨询;核能经济研究与咨询;企业战略规划、企业管理研究与咨询;信息采集处理与技术服务;翻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标准化服务;质量管理咨询;质量管理评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其他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关联方资信良好,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委托管理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托管的目标包括:战规总院的全资子公司中核核信经营管理权。中核核信基本情况如下:
1、中核核信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56283Q
法定代表人:姜礼瑞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9-1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卫星导航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全资子公司战规总院持有其100%股权。
上述标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核核信总资产为56,299.06万元,净资产为5,852.46万元,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736.74万元,净利润836.56万元。
中核核信一直以来致力于为中核集团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支撑服务,在信息化统筹建设、运维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接受委托管理拟投入的资源,并结合本次委托管理情况,双方经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年度委托管理费仍按原协议约定标准执行,即人民币4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6月21日,公司与战规总院就本次交易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委托方: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受托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管理的目标公司
委托管理的目标公司为中核核信,中核核信基本信息如本公告“三、委托管理目标公司基本情况”所示。
(三)委托管理期限延期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延期至2027年6月20日。
2.本补充协议项下委托管理终止时间以以下情形孰早发生之日为准:
(1)委托方处置其持有的中核核信全部股权(含向受托方转让股权),且完成工商股权变更登记、委托方不再持有中核核信公司股权、不再享有及承担股东权利义务之日;
(2)双方就解除委托管理事宜协商一致,共同出具书面解除协议,协议约定之日;
(3)出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必须终止委托管理的法定情形。
(四)委托管理费用结算
1.本补充协议延期期间,委托管理费标准仍按原协议约定标准执行,结算周期、付款时间、开票要求、支付方式等双方不作变更。
2.若实际委托管理期限不满一年的,管理费按照实际管理天数计算。
(五)原协议效力及适用
1.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按本补充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严格遵照原协议全部条款执行。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协议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六)协议生效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执贰份、受托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文件。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中核集团明确公司定位为集团公司数智产业发展平台、集团信息技术支撑总体单位,是核工业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发展主力军,核工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赋能者。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积极利用数智产业方面的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提高中核核信的经营管理质量,充分发挥中核核信与公司数智产业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无需经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和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也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