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39,554.5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45.4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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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对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保荐人招商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规定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