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李永萍)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专家库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省级工伤保险全领域专家管理制度的空白,为全省工伤保险专业决策与公共服务落地夯实了技术支撑,标志着我省工伤保障事业向着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方向稳步迈进。
近年来,随着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拓展,工伤医疗、康复、预防等重点工作对专业技术支撑的需求日益增长,原有较为分散、侧重单一领域的专家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此次出台的《办法》立足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实际,对专家库建设、运行、使用和管理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范。与以往侧重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等单项业务的专家管理模式相比,此次制度设计更具系统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呈现出三大突出亮点:
覆盖全域,实现工伤保险全链条专业支撑。《办法》将政策咨询与评估、工伤康复、工伤医疗卫生及辅助器具配置、工伤预防四大核心业务领域一体纳入管理范畴,推动实现工伤保险从政策研究、制度设计到执行落实、服务保障的全链条专业覆盖,为工伤保险各类专业技术事项提供精准智力支撑。
协同联动,构建多部门共建共管新格局。《办法》由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充分整合了人社、财政、民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工会等多方专业资源。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推荐相应领域专家并协同开展日常管理,形成职责明晰、衔接顺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闭环管理,健全专家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办法》对专家库从设立、遴选、管理、使用到退出监督等各环节进行了系统且明确的制度安排,着力构建全过程、闭环式管理体系。在准入环节,严格明确入库条件,规范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初审审核、公示聘任”程序,专家聘期为三年,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在履职环节,进一步细化专家权利与义务。
此外,《办法》厘清了层级管理责任,明确由省人社行政部门统一负责省级专家库建设和统筹管理;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承担日常事务,具体负责专家库信息维护、履职档案建立、专家培训考核等工作,并指导各市州开展专家使用工作,逐步构建起省级统筹、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