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下月起施行
银发有学堂 榕城满书香

市老年大学内,老人们跟着 老师(左一)学习针织。

老人在老师的指导下练习毛笔字。
6月12日上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这部聚焦“银发教育”的法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是福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权利的重要法治成果,以“小切口”立法回应“大民生”关切,为全市老年人进一步打造泛在可及的终身学习体系。
法治护航
破解银发求学难题
人口老龄化浪潮奔涌而来,福州站在了应对挑战的前沿。截至2025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达157.86万人,老龄化率从2021年的19.39%攀升至22.91%,预计到2030年突破170万人。
数字的背后,是数以万计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他们渴望在琴棋书画中陶冶情操,在智能技术课上跨越“数字鸿沟”,在养生讲座中学习健康知识。
然而,现实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老年大学“一座难求”、优质师资“捉襟见肘”、基层教学点“覆盖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动力不强”……这些困扰老年教育发展的“拦路虎”,亟需从法治层面寻求破解之道。
《规定》的出台,正是福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回应民生关切的生动实践。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强调,这部法规采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方式,精准对接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总结提炼并固化既有好经验、好做法,是一部接地气、可操作、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市老年大学内,老人们在练习声乐。
政府主导
构建全域覆盖体系
老年教育不是“点缀”,而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以刚性条款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这意味着,老年教育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必须落实的“硬指标”。
最引人注目的是,《规定》明确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建设不少于一所场所独立、经费稳定、师资充足、管理规范的老年大学。这为各地打造老年教育“旗舰店”划定了法定底线。同时,支持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和市社区大学通过建立分校、设置教学点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构建市、县(市、区)、乡(镇)、村(居)四级老年教育办学网络。
福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严格对照《规定》,持续优化城乡老年教育资源布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基层、乡村、偏远地区延伸覆盖。
据悉,福州现已建成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2362所,在校学员达23万多人,建立远程收视点2090多个,注册学员数达17万多人。一个覆盖全域、便捷可及的老年教育体系正在加速成型。

老人们在跳国标舞。
多元供给
全面提升办学品质
为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课程,《规定》明确,老年教育机构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纳入教学计划,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和学习需求,结合传承和弘扬闽都文化,设置思想道德、文化艺术、健康养生、体育运动、智能运用等课程。这一条款巧妙地将“立德树人”与“文化养老”相结合,让老年人在学习中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为了确保课程质量,《规定》要求老年教育机构建立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对教学资料的政治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明确:“老年教育机构不得以养生、保健、投资、收藏等名义开展营利性讲座、培训等活动。”这一条款有效防范一些不法机构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进行商业营销。
在办学模式上,《规定》鼓励创新探索:市开放大学应当整合老年数字教育资源,建立老年数字教育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老年教育活动;市社区大学应当利用所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活动。多元化的供给模式,精准匹配了不同年龄段、不同兴趣偏好的老年人学习需求,让“老有所乐”有了更多打开方式。
福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将深耕闽都特色课程,同步推进线上数字化教学,全面提升老年教育办学品质与服务质量。
广纳贤才
建设优秀师资队伍
办好老年教育,师资是关键。《规定》用多个条款搭建起师资队伍建设的“四梁八柱”: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老干部工作部门建立市、县(市、区)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库,制定进入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师资评审,健全老年教育师资保障。这一制度设计,将有效破解过去师资来源单一、水平参差不齐、流动困难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以开放姿态广纳贤才,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卫生健康、体育、文艺、科技、法律等工作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进入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库,参与老年教学活动。
为了保障教师权益,《规定》要求老年教育机构对任教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报酬。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培养老年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为老年教育事业注入“源头活水”。
社会协同
汇聚各方优质资源
老年教育不仅是政府的事,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规定》为撬动社会各方资源向老年教育集聚,规定本市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活动。这为社会资本、社会组织进入老年教育领域打开了通道,有助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补充、多元供给的生动局面。
在公共设施共享方面,《规定》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优化公共设施利用,推动教育、卫生健康、文体活动等场所与老年教育场所的统筹使用。同时,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老年教育活动免费开放或者提供优惠服务。这意味着,今后老年大学的课堂可能设在博物馆的展厅里,健康讲座可能在医院的报告厅举行,文体活动可能在体育馆的专业场地上开展——全社会的优质资源都为老年人学习敞开大门。
尤为暖心的是,《规定》明确,在本市长期居住的老年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的,与本市老年人享受同等继续受教育的待遇。这一条款彰显了福州作为侨乡的开放包容,让在榕养老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也能感受到“有福之州”的温暖。
为了确保法规落地见效,《规定》要求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对有关部门、下级政府履行老年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将在《规定》施行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紧盯法定职责、法定制度、法定目标落实情况,让这部充满温度的法规真正成为老年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幸福保障。
7月1日起,《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将正式施行。这部满载着法治温情与民生关怀的地方性法规,正为福州的老年人铺就一条终身学习的金色大道,让“有福之州”的每一名银发学子,都能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在文化的沃土上绽放芳华。(记者 李晖/文 石美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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