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本报记者 靳祖保 见习记者 叶 芳
夏 军
中国科学院院士
武汉大学教授、水安全研究院院长
构建协同高效的城市水系统
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发展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和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带来的水安全挑战。面对变化环境下日益复杂的城市水问题,如何科学管理城市、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水安全,已成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课题。
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约束,将生态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而水是绿色发展的核心要素。针对城市水循环与水安全问题,应推动城市水文学从传统工程治理向城市水系统综合管理转变。围绕变化环境下长江流域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风险与新挑战,建议加强城市群应对极端水灾害的预警与调控研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和系统韧性;加强城市绿色发展背景下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综合承载力研究,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城市绿色发展智慧管理的综合模拟与集成研究,推动数字技术与城市水系统管理深度融合。通过构建涵盖水量、水质、水生态和经济社会等多要素耦合的城市模拟器,加强流域与城市水资源、水生态、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等多维要素协同管理,增强长江经济带城市群及河湖生态系统韧性,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桂建芳
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以科研赋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2021年我国正式实施长江十年禁渔,通过监测,禁渔以来鱼类资源衰退态势得到有效扭转,水生生物群落结构逐步向好,生态效应持续显现。然而,长期累积的生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长江生态系统的全面修复仍面临着严峻考验。
未来应多方协同发力,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流域协同治理,推进综合保护与精准修复。打破行业行政壁垒,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二是优化增殖放流,推动资源保育靶向升级。要继续聚焦长江鲟、中华鲟,攻关人工繁育技术,布局标准化保种基地,构建研发、繁育、放归一体化体系。三是构建全流域长期监测体系,夯实数据支撑。优化科研审批流程,简化调查手续,保障基础研究与决策研判;融合多方面技术,摸清资源本底,建立共享数据库;整合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科研力量,统一标准,规范数据,搭建地方、区域、流域三级监测网络。四是强化水产种业科技赋能,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要系统开展水产种质普查、鉴定与保藏,建设长江特色水产种质库;加快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生殖细胞移植等前沿技术落地应用,打造现代化育种平台,缩短育种周期;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完善成果分配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引导企业联合攻关,推广稻鱼生态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绿色模式,纳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生态保育、种质保育、产业增收、文化传承的良性循环。
林卫青
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
加强长江流域水环境共保联治
经过从长江上游、中游到下游的调研,我们发现整个长江流域聚焦共保联治构建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和行动体系,流域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具体而言,制度规范体系持续完善,实现了空间管控的无缝衔接;考核指标“量体裁衣”,针对长江中下游地区水生植被退化、富营养化等问题,在考核中强化了自然岸线、汛期污染防治、水华指标的权重;创新探索了协同立法、协商合作、生态补偿和风险联防联控。另外,在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横向生态补偿、保护修复攻坚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然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存在水资源短缺问题。二是水环境污染,尤其是中小河道污染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老百姓的获得感不够。三是水生态失衡、退化,珍稀物种基础不稳,湿地生态功能减弱。四是水风险问题,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风险问题较大。五是流域协同机制不够,在水资源短缺问题上,源头战略储备较少,流域调蓄能力仍然不足,泥沙淤积,调蓄能力持续减弱,精细化管理滞后,用水模式相对粗放,城市供水风险较高,饮用水安全面临很大风险。
为此,建议:一是强化防控协同。创新流域合作机制,构建流域统一信息平台,加强流域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强化调度协同。其中包括水源保护区和江河湖库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治理协同。要继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管网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四是强化标准协同。目前,地表水与海水标准衔接不足,应建立水生态健康评估体系,不完全依靠化学指标来进行评估。五是强化信息协同。推进数字化供水、数字化防洪和数字化污染防治。
杜 耘
民进湖北省委会副主委
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
优化配置小微湿地资源
小微湿地指的是面积小于8公顷的独立湿地,广泛分布于我国南方以稻作区为主的农业生产区域。小微湿地在水质净化、调节小气候、生物多样性保护、雨洪调蓄、有效提升农业生产应对极端气候的适应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30年来,我国小微湿地急剧流失,主要原因是城市化和耕地占用,而水产养殖发展迅速也使小微湿地面积锐减。另外,一些小微湿地分布于高污染、高需水区,存在空间错配问题,资源效益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长江流域集约化面临环境治理和农业治理双重难题,旱涝灾害、极端天气频发。因此,要加强多学科科技支撑,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中有关小微湿地的配置要求,邀请农田水利、农业资源环境、自然地理等领域专家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补充制定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和管护标准。
依据气象地理、农业生产模式,因地制宜明确小型塘堰、生态沟渠等小微湿地配置规模,兼顾防洪排涝和生态需求,避免小微水体过度硬化,明确要求田、沟、塘水文联通,大力鼓励农业排水灌溉回用。
健全小微湿地管护机制和责任主体,保障其资源调蓄、生态净化功能长效运行,加强对小微湿地数量、面积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普查和监管,避免其面积减损和生态功能退化。
加大资金投入,充分调动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明确运营主体对塘堰、沟渠等农田小微湿地的管护责任,及时修缮养护。
大力弘扬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农旅融合模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把小微湿地旅游和农业生产景观结合起来。
李 欢
民进湖南省委会生态文明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工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
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长江流域拥有非常丰富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观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否真正落地的关键区域。
在实践中,应统一核算规范,推动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核算规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分级应用的GEP核算平台,形成国家定规则、省级定参数、市县报数据、平台出结果的工作链条。
以空间异质性为依据,建立分区管控及协同机制。可由国家有关部门统筹,结合生态功能重要性、开发强度和空间承载能力,实行上中下游差异化治理,上游补偿生态保护责任与修复投入,中游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下游压实受益补偿责任,健全跨区域协同机制。
完善横向补偿规则,健全纵横结合的补偿机制。统一横向补偿核心规则,围绕补偿断面、核算周期、补偿基准等动态调整方式,尽快形成长江流域相对统一的补偿规则。完善协议执行和清算机制,依托现有流域监测和信息共享基础,健全纵向和横向补偿相结合的制度安排。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保护要素场所承担着基础性保护责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纵向补偿给予保障,推动形成纵向补偿保基本、横向补偿促协同的补偿格局。
以创新实践为根基,探索拓展多元化补偿路径。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推动补偿方式由单一的资金补偿向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延伸。探索科技支撑下的准市场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环境税收等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生态补偿产品认证、交易和支付体系,促进上游地区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引导绿色产业有序转移,并通过人才培训、援助等方式提升上游地区的绿色发展和生态治理能力,推动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
吴胜军
民进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三峡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
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如何将巨大的政策和资金投入,科学转化为可衡量、可持续、可监测的生态环境效益,不仅是检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工程成效的关键,更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题。
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建设主要包括修复和治理,核心瓶颈是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现有手段无法支撑全流程的动态监测与综合研判。
为解决这些问题,要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指标体系框架,为顶层设计的科学性与政策落地的权威性提供组织保障。制定《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评估指南(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项指标的统计方法、基础数据来源与考核评价标准,构建一套可量化、可核查、可对比的技术规范,解决以往评价口径不一的问题。
同时,补齐数据短板,注入技术动能。将监测数据全面纳入“数字长江”新基建体系,通过“空天地一体化”感知、人工智能深度研判与跨域数据融合,构建“感知—分析—决策”的智慧生态治理新模式,实现生态保护从经验驱动到数据驱动的跨越。还要在区域上进行技术升级,跨部门协作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实现数据100%联动。
另外,要完善制度保障,构建治理闭环。将《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评估指南(试行)》纳入长江保护法配套条例,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标准体系提供法治基础。建立跨省协调、协同共治的平台,打通上下游平衡的壁垒,形成全流域“一盘棋”的治理格局。构建“评估—反馈—调整”的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指标体系进行动态优化、迭代升级。通过“长江哨兵”数字化平台让全民参与进来,再定期发布《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白皮书》,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
陈振楼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
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教授
激活生态市场潜能
目前,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上海已经形成了“国家顶层设计指导+地方政策体系构建+法治保障强化”的三位一体政策框架,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制度瓶颈,度量难、交易难、变现难、抵押难,这也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度量难是因为GEP核算标准不统一、参数本地化不足;交易难是因为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不成熟;变现难是因为一些公共产品的市场交易难实现;抵押难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从而使金融机构难变现。二是市场困境,主要是供需对接不畅与价格机制缺失,供给方与需求方相互之间缺乏深度交流,很难将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三是价值机制缺失。四是存在跨区域协同障碍,一体化机制还没有建立。
针对以上问题,要以GEP核算为抓手,明确核算的指标、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推动核算参数本地化,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门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可将GEP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以及作为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
另外,要强化供需对接与金融支持。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依托上海现有的产权、大宗商品和环境能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平台,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的问题。要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可将林地经营权、碳汇收益权、水权等作为抵押物。
与此同时,要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发挥上海作为全国碳市场核心节点的优势,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纳入林业碳汇、湿地碳汇,开发碳质押、碳基金、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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