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启智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精神,为不断健全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招生入学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规〔2026〕5号)要求,制定我区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请执行。
附件:
1.晋安区2026年小学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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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安区2026年初中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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