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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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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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故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2、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共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上述2名人员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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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4,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51%,购买的最高价为46.89元/股、最低价为4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70,868.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