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易荣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文兵先生、王钢先生、厦门启明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暂定名:厦门泓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从事半导体旋涂型功能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旋涂介电层材料(Spin-On Dielectric,以下简称“SOD”)及其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拟向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鉴于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启明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易荣坤先生之子易泽萌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荣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廷通先生、肖楠先生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交易的管理并提高交易的效率,公司拟修订《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5月)全文。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17日14:00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坤新材”)拟与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申控股”)、康文兵先生、王钢先生、厦门启明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暂定名:厦门泓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合资公司拟从事半导体旋涂型功能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旋涂介电层材料(Spin-On Dielectric,以下简称“SOD”)及其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拟向合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合资方之一启明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易荣坤先生之子易泽萌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在未来实际布局过程中,合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拟与恒申控股、康文兵先生、王钢先生、启明芯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启明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易荣坤先生之子易泽萌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次投资旨在发挥公司在集成电路材料解决方案的技术积累优势,借助产业相关方资金支持,拓展并产业化SOD材料及其配套材料产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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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主体1名称: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龙
成立日期:2010年8月3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长山湖购物广场A1-1)
主要股东情况:福建诚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对石化业、化纤业、纺织业、能源业、房地产业、医药业、汽车业、金融业、酒店业、物流业、电子信息业、经编机械业、商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针纺织品、焦炭、重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矿产品(不含石油、天然气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家电、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纺织品的研发;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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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恒申控股之间,除恒申控股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持有公司1,000,667股战略配售股份,持股比例0.22%之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恒申控股依法存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
(2)主体2名称:康文兵先生
男,中国国籍,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功能涂布材料与技术(以下简称“FCMT”)事业部总经理。
公司与康文兵先生之间,除康文兵先生参与认购共赢58号员工资管计划,持有资管计划份额比例12.17%之外,公司与康文兵先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3)主体3名称:王钢先生
男,中国国籍,2022年5月至今担任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芳烃组经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福州祺添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与王钢先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4)主体4名称:厦门启明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主体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暂无财务数据。系由关联人易泽萌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与康文兵先生为投资新设公司而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本次投资相关安排,启明芯将作为公司后续员工持股平台,由易泽萌先生、康文兵先生以其持有的启明芯财产份额实施员工激励。启明芯将按照各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具体出资安排及股权授予、解锁机制另行通过专项股权激励合同予以明确。
易泽萌先生和康文兵先生分别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及FCMT事业部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与启明芯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依法存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
4、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泓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股东投资规模、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请见下文“(二)拟签署《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之“2、股东投资规模、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4)主营业务:半导体先进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5)董事会人员安排: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委派两名董事,恒申控股委派一名董事。
(二)拟签署《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股东1: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2: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3:康文兵
股东4:王钢
股东5:厦门启明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合作总则和目的:依托各方技术、资源与产业优势,聚焦包括SOD在内的半导体先进材料研发和产业化落地,搭建专业化量产体系;持续优化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与品质管控能力,实现该等半导体先进材料稳定规模化生产与供货。
2、股东投资规模、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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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1、股东2和股东4的出资时间为合资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足额实缴到位;股东3首期实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应于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实缴到位,剩余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应于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足额实缴到位;股东5现阶段暂不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该部分股权用于后续员工股权激励,后续出资安排及股权授予、解锁机制另行通过专项股权激励合同约定。如未来3年内未完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则由股东1和股东2按照其届时各自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0元或届时商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形式受让股东5未出资部分股权并履行出资义务。
3、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3和股东5为股东1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行使股东表决权、提案、提名及其他股东权利事项时,股东3和股东5应当与股东1保持表决立场及行动完全一致,不得单独作出与股东1相悖的表决意见及相关股东行为。除此之外,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1委派两名,股东2委派一名。董事长由股东1委派。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3担任。股东3亦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设财务经理和财务副经理各一名,股东1委派财务经理,股东2委派财务副经理。
4、其他约定:
合资公司设立后,由合资公司受让股东1所持SOD项目对应的前期研发成果、实验线、相关设备及专利技术等全部标的资产及技术权益;交易作价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且最终交易作价不得低于股东1在合资公司设立前针对本项目已实际发生的前期投入成本金额。
股东1、股东2、股东3、股东4承诺,其所持合资公司股权,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为锁定期。锁定期内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对外转让、质押、赠与或以任何方式处置所持合资公司股权;股东5不受前述五年股权转让锁定期限制,可依据自身合伙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常办理股权流转、变更等手续。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及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义务,给公司或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各方都有违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6、协议的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7、争议的解决:如发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原告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易荣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廷通先生、肖楠先生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启明芯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共同投资的关联方启明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易荣坤先生之子易泽萌先生控制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的相关规定,启明芯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启明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实际控制人为易泽萌先生。易泽萌先生,男,中国国籍,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任厦门神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福建恒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除在公司任职之外,公司与易泽萌先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其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其他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投资”交易类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资公司尚未成立,有关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四、关联对外投资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与投资人、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聚焦半导体旋涂型功能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旋涂介电层(SOD)及其配套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契合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替代发展趋势与公司在行业领域的战略布局。目前国内高端SOD介电材料尚处于产业化空白、高度依赖进口状态,本次合作可依托各方技术积累与产业资源,布局国产自主SOD材料产业化赛道,抢占先进制程半导体关键材料市场先机,进一步完善公司半导体高端材料战略布局,打造新的核心业务与盈利增长曲线,具备充分的产业协同性与投资必要性。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仅系将关联方作为员工激励平台。
本次公司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鉴于公司与相关股东就合资公司经营决策、董事提名、重大事项表决等事宜形成一致行动安排,能够实质主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以及经营决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把该合资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出资 5,000万元持股50%,项目整体后续资金将由合资公司通过股权融资、银行融资及产业配套融资等方式统筹筹措;本次初始出资规模可控,短期内合资公司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未来合资公司利润贡献情况,以公司后续定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易荣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廷通先生、肖楠先生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荣坤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廷通先生、肖楠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3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7日 14点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
至2026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易荣坤、王廷通、肖楠、杨波、张蕾、李湘江、陈江福、厦门神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晟临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兆莅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证券部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所有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颖峥、丁爽
电话:0592-6208266
邮箱:ir@hengkun.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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