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作的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中了解到,福建省将发挥好职务科技成果管理立法的保障作用,开展“先使用后付费”成果转化新模式试点。
福建省建立省级科技资金统筹机制,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福建省政府还出台推动科技创新的20条措施,并配套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体系化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十四五”期间,福建省组织实施132个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352个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接续突破新一代锂电池和大型储能、高纯金属靶材、海水制氢、九价宫颈癌疫苗等一批产业关键技术。近年来,福建省新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个、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9个,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出货量稳居全球第一。“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均增长24%。
下一步,福建省将深入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做大做强省级科研院所,调整优化市县级科研院所结构布局,推进“双一流”和新型研究型、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设立自然科学基金联合项目,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开展省属国企科技创新企业培育工程,推进央(企)地常态化协同创新;加快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一批中试创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新领域新赛道重大应用场景;实施“人才兴链”行动,选派“科技副总”“产业导师”,推广“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协同创新机制,大力培养科技型企业家。(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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