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卓锦股份”,股票代码688701)披露公告表示,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公告,卓锦股份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相关判决如下:被告人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被告人陈奉连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未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19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4.7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此事对上市公司影响如何?据公司同日公告,卓未龙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奉连也已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称,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卓未龙与陈奉连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卓锦股份公司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所处行业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要包含“环境修复”“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等三类业态。2021年9月16日,公司登陆上交所科创板。
根据2025年年报,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81%,净利润亏损6047.78万元。
截至5月25日收盘,卓锦股份股价为10.10元,市值13.56亿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