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 本报记者 管鹏飞 通讯员 王蓓
一栋楼里既有小饭馆,又有培训机构,楼上还住着人;或者一个厂区分租给好几家小厂,你生产塑料件,我加工木板,消防通道堆满了杂物……这就是“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这种场所责任不清、风险叠加、隐患难查。
日前,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南京市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混合场所管理办法”),聚焦“厂中厂”、多业态混合经营体、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从“管企业”转向“管空间”,率先探索以“建筑空间”为单元的多主体、多业态场所安全治理新路径,推动安全监管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既守住烟火气,又拧紧安全阀。
重构治理逻辑,从“管企业”到“管空间”
张师傅租了一栋三层小楼。一楼开面馆,二楼开棋牌室,三楼自己住。这就是典型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既有餐饮,又有娱乐,还有居住,三种业态混在一起。
一个老厂房,房东把车间隔成五间,分别租给一家家具厂、一家广告公司、一家快递站点。这也是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属于“厂中厂”。
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因产权多元、承租分散、业态叠加,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难题,“混合场所管理办法”将安全管理的基准单元从流动的“企业”延伸至固定的“建筑空间”,明确适用范围为“同一建筑或区域内有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两种及以上业态的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过去的管理像“管租客” ——今天检查租客A有没有配灭火器,明天检查租客B有没有违规用电。而且,不同租客之间的风险是割裂的。根据“混合场所管理办法”,新思路是“管房子” ——把整栋楼作为一个安全单元来管。楼的结构怎么样?防火分区有没有被破坏?不同业态之间会不会互相“火上浇油”?公共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谁来维护?这些都不是单个租客能管好的,必须有人对整栋楼负责。
“混合场所管理办法”同步统筹静态与动态风险,将建筑结构安全、业态组合风险、设施设备状态等静态风险,与动火作业、装修施工等动态风险纳入一体化管控,以空间为单元统筹全域风险防控。
形成责任闭环,创造性提出“统一管理人”
一栋楼里有产权方和好多家经营方,有时还层层转租,安全管理谁负责,出了事谁担责?
“混合场所管理办法”用四个角色理清了责任链条,分别是:业主、出租人(含转租人)、使用人、统一管理人,进一步细化这四方的职责。
统一管理人,是“混合场所管理办法”新设立的一个关键角色。同一建筑或区域里有多个产权人、使用人的,必须共同确定或者委托一个统一管理人。统一管理人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具体职责包括:建章立制、日常巡查、组织隐患整改、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定期做电气防火检测、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
比如,一栋商住楼,一楼是餐饮和服装店,二楼是教育培训机构,三楼以上是住宅。以前各管各的,餐馆厨房着火,楼上住户根本不知道。现在,全体业主和商户共同委托了物业公司作为统一管理人。物业公司就要负责:检查公共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每季度清洗共用油烟管道。一旦发生火情,物业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广播,通知全楼疏散。
业主、出租人、使用人、统一管理人四方主体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从制度上杜绝责任“真空”。
数字赋能“一幢一码”,四色分级精准监管
新办法通过“以房管安”信息化系统和“一幢一码”为基层管理导航。
首先是数据汇集。业主或统一管理人在应急管理“181”系统中填报建筑的整体风险信息,包括:建筑基本信息、业态类别、公共区域风险点、消防设施维保情况等。每个使用人填报自己区域的风险信息。
其次是风险评估,四色定级。系统根据这些数据,构建风险评估模型,自动给每栋建筑算出安全风险等级,分成红、橙、黄、蓝四色。红色风险最高,蓝色最低。每一栋楼生成一个唯一的二维码,这就是“一幢一码”。贴在建筑入口显眼处,扫码就能看到这栋楼的风险等级、隐患情况、检查记录。
然后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市、区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根据“红、橙、黄、蓝”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督检查。红色楼要重点盯、高频查;蓝色楼可以降低频次,但不等于不管。
利用数字管理,基层不用“大海捞针”,系统帮你圈出重点,所有管理工作数据留痕,责任清晰。
重点场景刚性管控,靶向发力补齐短板
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如“厂中厂”“冷库”“动火作业”等,新办法有专项规定。
在“厂中厂”管理方面,出租方须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检查;要把整幢厂房作为一个消防单元,在风险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烟感、“一键响铃”装置。使用燃气的区域还要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
在地下空间管理方面,禁止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在冷库管理方面,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比如聚氨酯泡沫,烧起来又猛又毒),电气线路必须规范敷设,不能私拉乱接。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停放或充电;严禁把电池拆下来带进室内充电;鼓励集中设置充电桩、充电柜,要配消防设施和监控。
在动火作业方面,动火前必须向统一管理人办理审批,动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现场有人监护;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不得在营业、使用期间动火。
从“管租客”到“管房子”,变的是治理逻辑,不变的是对万家灯火的守护。新规的每一条细则,不是为了锁住市井烟火和经济活力,而是为了让那碗面、那盏灯、那间教室,都能安放于更牢固的屋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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