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5月6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这几类违法犯罪线索可举报
此次线索征集范围涵盖养殖屠宰、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等多个环节,具体包括:
养殖屠宰环节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应当检疫未经检疫,骗取、伪造检疫证明;私设屠宰点、屠宰病死畜禽、用工业松香拔毛,以及向畜禽产品注水注药等行为。
生产加工环节里,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原料肉;用鸡肉、猪肉等冒充牛羊肉,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工业染料)等肉源性造假行为。
经营餐饮环节中,违规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滥用甲醛、硼砂等加工牛肚、血旺等;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走私冻肉等行为。
此外,其他涉及肉制品在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也可向警方提供。
三种举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110,或各分局专项电话: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0898-68571110;秀英分局19589821536;龙华分局0898-66776110;琼山分局0898-65877122;美兰分局:19589820304;江东分局0898-68635903。
邮箱举报:发送至hkhsyz@163.com。
信件举报:邮寄至海口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彤路58号,邮编:570312)。
警方提醒:举报人需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提供线索应客观真实,详细说明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及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否则将依法追责。同时,受理单位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其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严厉查处。 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