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创始人
2026-04-01 03:52:37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表中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星之海新材料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星之海新材料向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星之海新材料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为星之海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6)。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星之海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海南星之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被担保合同:星之海新材料与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编号为【海南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2026年流贷字第032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保证范围: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一切费用)、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9、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星之海新材料提供担保,目的系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星之海新材料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星之海新材料生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580,000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4.07%;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1,5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21%。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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