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31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涂山峰董事、韩勇董事、潘承亮董事、于良民董事、杨汉明董事、陈海嵩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龚平董事、罗仁彩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长张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涂山峰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涂山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仅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和担保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管理机制,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编制〈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会议同意编制《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审核工作,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提案管理工作,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公司指定的所属全资子企业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号)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7,938,144股,发行价格为4.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5,299,041.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4,700,957.2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10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23531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89,470.10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842.14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68.93万元,当前余额为182,085.96万元(包括用于现金管理的结构性存款138,000.00万元)。
三、前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将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司所属全资子企业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
(二)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近3,00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最终实际节约财务费用金额将根据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实际临时补流金额、期限等情况确定。因此,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领域。若因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需求,公司将及时提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五、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相关子企业拟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监管,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专户资金存储机构签署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仅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湖北能源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