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景雄)3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鸟类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鸟类司法保护案件167件,涉及画眉鸟、红嘴相思鸟、棕头鸦雀、灰喉鸦雀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及“三有动物”。
据介绍,全省法院依法严惩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精准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及利用网络实施的破坏鸟类资源犯罪,强化全链条打击,系统惩治危害野生鸟类资源的产业链式犯罪。同时,坚持防治并举,一体推进生态修复。目前,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牵头设立鸟类司法保护基地;雷山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建立了涉案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注重鸟类救治与栖息地修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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