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检察”转型并非一蹴而就,需坚持谋定而后动、谋深而笃行。要立足工作实际,统筹算力、平台、技术等核心要素,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
□要锚定“人主机辅”原则,推动办案从“单兵作战”向“人机协同”转变,同时避免陷入“技术替代”的误区,坚持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不动摇,让检察官始终站在司法办案的“主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当前,数智时代已然来临,技术迭代浪潮奔涌。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这不仅是工作方式的革新,更是关乎发展“代差”的战略命题。检察机关应积极探索实践“自己选题、自己搭建、自己使用”的“数智检察”模式,以AI智能体建设为抓手,让懂业务的人掌握算法,让在一线的人自主开发,真正在“为办案减负、为监督增效”中驱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破除思维定式,把“选题权”交还给最懂业务的检察官
自己选题,即要破除“等靠要”的思维定式,推动检察官从需求的“提报者”转变为数智建设的“发起者”,在变革浪潮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一是准确识变,洞察数智发展大势。人工智能赋能“数智检察”,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从技术演进趋势看,人工智能正从“工具赋能”向“智能体生态”深刻跃迁。AI智能体以其“感知—分析—执行”的闭环特征,成为当下最具深远影响的范式之一,推动司法领域数智化从“内容生成”迈向“任务代理”新阶段。从检察改革要求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更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人工智能已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检察机关应牢牢把握人工智能这一核心变量,将数智化发展摆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来审视谋划。
二是主动求变,破除传统路径依赖。检察机关长期因循“业务提需求,外部做开发”的传统模式,但由于业务语言与技术语言之间存在转换鸿沟,最终交付的产品常常陷入“建用两张皮”的困境。破局的关键,就在于把“选题权”交还给最懂业务的检察官,让一线检察官从被动等待产品交付,转向主动发起智能体建设,确保每一个智能体的研发方向都源于检察官的真实需求,让技术回归工具本位,让业务真正引领技术。要锚定“人主机辅”原则,推动办案从“单兵作战”向“人机协同”转变,同时避免陷入“技术替代”的误区,坚持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不动摇,让检察官始终站在司法办案的“主位”。
三是谋定思变,筑牢数智转型根基。“数智检察”转型并非一蹴而就,需坚持谋定而后动、谋深而笃行。要立足工作实际,统筹算力、平台、技术等核心要素,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以算力筑基,评估本地算力实际需求,建立以租赁模式为主、集约高效、弹性扩展的算力保障体系,避免一次性巨额投入与资源闲置。以平台提能,深化与智算中心、高校院所等的合作,引入Dify等开源平台,在检察工作网进行私有化部署,让智能体建设更安全、更可靠、更高效。此外,还要充分依托本土算力中心低时延、高带宽的优势,提升大规模数据处理效率。如主动对接位于浙江台州的浙东南智算中心,以算力租赁方式部署打造台州检察专属的“算力大脑”,筑牢检察数据合规的硬核屏障。
加强能力建设,培树“既懂业务又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自己搭建,即要培树数智时代“既懂业务又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以科技素养夯实发展根基,让数智赋能不骛于虚功、不流于形式。
一是真学实悟,克服本领恐慌。多措并举加强数智通识教育,制定专项学习培训计划,让检察官具备“自己搭建”的能力储备。实践中,台州市检察院采取专题授课、实操演练、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邀请技术专家开展精准辅导、分类指导,依托AI夜学、AI工坊、AI技能大赛等活动,调动干警积极性。面向领导干部,重点解读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战略意义,解决“看不清、把不准”的问题;面向业务骨干,开展平台操作、模型训练、提示词工程等实操培训,解决“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推动检察人员素能从“单一专精”向“复合融通”提升,夯实高质效办案的能力根基。
二是真战实练,释放搭建效能。坚持在干中学、在战中练,以轻量级应用探索为起点,让“自己搭建”成为检察官触手可及的基本功。从业务切入,鼓励检察官从最熟悉的业务场景入手,依托智能体自主编排和任务执行的低门槛开发优势,逐步摆脱人工归集数据、低效碰撞比对、重复核验筛查的传统手段,在拓宽数智应用场景中积累实战经验。以能力融合,将办案经验转化为提示词指令,将监督规则嵌入模型训练,在自主构建中推动业务与技术深度融合,真正实现业务引领技术、技术服务业务。靠机制保障,建立“导师帮带”机制,由先行者带动后进者,在持续迭代中打磨精品智能体,在互学互鉴中共同提升。
三是真抓实干,涵养创新生态。依托台州市检察院开展的人工智能赋能检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建智能体项目化建设团队,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院领导督战统筹、把方向,承担智能体顶层设计、重大决策、资源保障和最终验收职责,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部门负责人领战破难、抓落实,将智能体建设作为部门核心工作之一,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保障团队成员有充足时间投入。全体人员实战练兵、重执行,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和演示会,让好的创意“晒出来”、遇到难题“摆出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数智创新蔚然成风。如台州市检察院干警已自主搭建32个智能体,覆盖案件办理辅助、法律监督、综合管理等多个领域,形成业务部门自主研发、技术部门强力支撑、全院上下积极参与的数智创新良性生态。
释放技术红利,让智能技术贯通检察业务全生命周期
自己使用,即要坚持以实战实效为检验标准,在办案全流程中释放技术红利,推动监督履职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系统性重塑。
一是赋能个案办理,让公平正义的成色更足。个案办理是检察履职的基本单元,也是“数智检察”最能见效的试验场。要由AI智能体承担重复性、机械性劳动,让检察官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于价值判断和司法办案,做实“三个善于”。强化案件办理精度。根据个人办案习惯,围绕证据审查、文书生成等核心业务环节搭建工作流,利用OCR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全方位辅助办案,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如台州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搭建的同步录音录像和笔录一致性审查、信访审查、检察建议撰写等智能体,已在实际司法办案中得到广泛应用,让干警真切感受到技术赋能带来的效率提升。提高法律适用准度。构建动态更新、全域覆盖的检察个人知识库,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理论观点等汇聚于一库,通过模型检索辅助检察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要点,让办案有据可依、有例可循。
二是赋能类案监督,让检察履职的触角更广。类案监督是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要以数智化建设切实提升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力。智能挖掘线索,变被动等案为主动找案。围绕虚假诉讼、违规减刑假释、民事终本执行等重点领域,通过智能体筛查多源数据,发现人工难以察觉的监督线索,让深藏的问题浮出水面,让隐蔽的违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构建监督闭环,变发现问题为解决问题。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可搭建自动生成类案分析报告的智能体,提出建议要点,辅助检察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对整改落实情况,智能体可进行效果评估,确保监督落地、整改见效。
三是赋能整体跃升,让数智应用的效能更高。始终把“重在应用”作为检验智能体成效的根本,实现从可用到好用、管用的跨越。要在点上突破,优先选择需求最迫切、基础最扎实、效果最明显的智能体先行先用,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要在线上延伸,根据办案流程拓展智能体应用范畴,向前延伸至线索受理、证据审查,向后延伸至质量评查、效果评估,让智能技术贯通检察业务全生命周期。要在面上覆盖,将成熟智能体应用和经验模式,向全域推广复制,利用平台开放场景,让各业务条线按需取用、灵活配置,形成规模效应,实现AI智能体建设全域统筹、一体推进、整体提升。
(作者为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