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猛犸新闻)
【#警方回应女子遭羁押判无罪又重新立案#:检察院提供证据,需核查】2025年5月,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终于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单亲妈妈遭羁押821天被判无罪#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同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的损失。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一纸通知书让一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中止。问题是,这个“骗贷”案,在刚刚审结的涉黑案判决中,法院已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法院认定无罪警方又以骗贷叫停赔偿#3月18日,记者和史玉辉一同来到昌江县检察院,一位陈姓检察官接待了我们。当史玉辉提出,为什么会重新立案?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陈检察官表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几十年的案件还可能会翻过来。”史玉辉提出,她了解到,赔偿案件中止办理的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检察院和公安局以其他的理由再立二案三案,这样的话,她的赔偿会不会永远也拿不到手。对于史玉辉的担忧,这位陈检察官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下午,记者和史玉辉一起又来到了昌江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办公室空无一人。询问骗取贷款案的经办人,民警均表示不知道。3月25日,昌江县公安局一位叶队长电话联系史玉辉告知:“重新立案的证据就是检察院给我们提供的这些证据材料,我们进行核查。核查要收集证据,这个是正常流程。”但他表示,具体办案经过需要保密,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