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年3月1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修订情况如下(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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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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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4月10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4、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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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药新药“芪龙定喘片”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
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申请及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芪龙定喘片
注册分类:中药新药1.1类
适 应 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心肺气虚、痰瘀阻滞证
剂 型:片剂
申请事项:新药临床试验
受 理 号:CXZL2600002
通知书编号:2026LP00945
申 请 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1月07日受理的芪龙定喘片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同意本品开展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心肺气虚、痰瘀阻滞证的临床试验。
二、芪龙定喘片相关情况
芪龙定喘片是在中医络病理论指导下,应用肺络病证治理论研发而成的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中药创新药。其拟定功能主治为:益气活血通络,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稳定期心肺气虚、痰瘀阻滞证,症见气短喘息,动则加重,咳嗽,咳痰质黏,伴乏力,懒言,胸闷,心悸,自汗,恶风,易感冒,舌质淡或淡暗,舌苔白,寸脉沉细或沉弱。
三、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试验。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的申请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的申请与开展、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