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维权) 公告编号:2026-01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中兴华沟通,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全部清偿。
二、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5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已与中兴华就2025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仍在编制,中兴华现场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目前处于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配合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21日,在202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十个交易日,公司将再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需以届时披露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6-01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5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目前,公司已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处于审计底稿收集、完善、汇总阶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管理层已与中兴华就2025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相关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