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坑”暗藏消费风险 共治筑牢维权防线
创始人
2026-03-21 04:48:05

(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民革中央“三农”专委会委员

  北京服装学院教授

  民革安徽省合肥市委会经济专委会主任

  合肥市工商联常委

  民革内蒙古区委会参政议政部副部长

  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助理

  民革党员

  河南省开封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科长

  民革湖南省委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秘书长

  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律师

  民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总支一支部主委

  眉山市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

  民革辽宁省委会经济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员

  九三学社河南省洛阳市委会社会与法制专委会主任

  洛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 叶  芳

  如今,消费陷阱从明面上的“硬坑”转向技术包裹的“软坑”,AI造假、私域引流、伪科学包装等新型欺诈手段层出不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风险更趋隐蔽复杂。技术本应是消费升级的助力,却被不法商家异化为规避监管、精准围猎的工具,既挑战着现有监管体系的边界,也考验着消费者的辨别能力,更对消费治理提出了全新要求。

  本期“团结沙龙”邀请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专家学者及有关专业人士,剖析技术赋能下消费欺诈的新趋势、监管执法的痛点难点,探讨平台责任、维权路径与制度完善的破局之法,以期凝聚监管、平台、企业、社会的共治合力,让技术回归服务本质,让消费公平落地生根。敬请期待。

  1.

  新趋势

  消费陷阱披上科技外衣

  记  者:过去一年,消费陷阱从“硬坑”转向“软坑”,AI技术、私域流量、伪科学概念被滥用。今年3·15曝光的问题呈现出哪些新特点、新趋势?

  代建军:如今的消费陷阱精准指向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广告市场等领域,呈现出鲜明的领域化新特征。其中,食品安全从“不合格”转向“有毒有害”,危害性更大;公共安全从“小隐患”转向“技术作恶”,技术性更强;金融安全从“普通诈骗”转向“精准围猎”,隐蔽性更高;广告市场从“夸大宣传”转向“伪科学包装引流”,欺骗性更广。

  刘  洋:这些趋势的本质是不法商家借技术外衣规避监管、降低欺诈成本,通过新型营销场景实施隐蔽性欺诈,消费者的维权难度不断增加。这既对现有法律监管边界构成挑战,也急需维权从业者提升专业能力,更需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技术监管与常态化消费教育,形成合力遏制技术滥用,切实守护消费公平。

  魏英超:这种技术与诈骗的融合是技术伦理失守与监管滞后的叠加,不仅放大了欺诈辐射范围,更消解了消费者的理性判断,亟须从立法层面划定技术应用红线,避免工具异化为违法“保护伞”。

  彭  莹:不法商家利用不同人群对特定事物的焦虑(如老人焦虑身体健康、家长焦虑孩子身高、女性焦虑衰老等),将伪科学概念绑定前沿科技,披上“高科技”外衣。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不再仅仅是市场监管的课题,更是网络安全、技术伦理、法治建设、社会心理的综合难题,监管逻辑要打破传统监管滞后性,走向“以技治技”,切实管好算法、数据,穿透网络交易链条,才能切实填补监管空白,让网络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2.

  新挑战

  “技术作恶”加剧维权难题

  记  者:面对证据链复杂、维权成本高的情况,您认为当前消费者面临的最大认知盲区是什么?如何降低消费者的维权门槛,并建立更畅通的维权绿色通道?

  刘  洋:降低消费维权门槛需强化事前科普,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社区普法、研讨会等普及消费维权案例,拆解新型取证技巧。同时,可推动监管部门简化投诉流程,推行小额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可联动消保组织、律所搭建公益援助平台,提供免费咨询和取证指导,同时打通监管、法院、平台的联动机制,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让消费者敢维权、易维权。

  魏英超:当前消费者最大的认知盲区绝非大众刻板认知的“贪小便宜”,而是对合规边界与举证规则的双重认知错位。多数消费者误以为“平台能搜到、网红敢推、有专家背书就是合规的”,对私域交易、AI生成内容的法定举证规则一无所知,事前无留存证据的意识,事后维权才发现核心证据链缺失,这也是老年群体等屡屡被精准围猎的核心根源。这种认知错位,本质上是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维权能力的先天不足。要破解这一困境,需从制度层面消解维权壁垒:针对举证能力弱的领域全面推行举证责任倒置,打通多部门数据链路,建立全国统一的一站式维权绿色通道,扩容消费公益诉讼适用范围,真正让消费者敢维权、能维权、低成本维权。

  宋俊芳:建议完善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赔偿先付机制。要求商家和平台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时备案承诺,明确专门的维权接待人员,在责任明确情况下,先行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建议地方政府联合保险机构投入专项资金,推出“放心消费险”“无忧消费险”等优先理赔举措,消费者和商家发生纠纷难以明确责任的,政府优先理赔。加大力度宣传线上12315、消费者投诉网等消费者维权渠道,充实系统后台人员和技术力量,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实现维权诉求的快速流转与处理。

  3.

  新导向

  从严压实平台全链条责任

  记  者:很多问题产品在电商平台、社交渠道流通已久,平台方应承担怎样的主体责任,如何避免成为违法信息的“放大器”?

  龚  龑:这从表面上看,平台、主播和销售人员等看似合法合规的背书,让消费者放松了警惕与鉴别意愿,但根源在于审核宽松、算法逐利、监管部门监管滞后。所以,必须从严从重规定各平台应承担的全链条主体责任与第一责任。要严格实名与资质核验,建立高危品类白名单;利用AI算法嵌入合规风控,对虚假宣传内容限流下架,打通投诉与处置闭环,执行先行赔付。监管部门应强化算法审计与合规抽检,同时优化消费者投诉渠道和辨别渠道。

  魏英超:问题产品长期流通未被阻断的核心症结是平台“流量优先”的商业逻辑压倒了安全主体责任,现行“避风港原则”被异化为免责挡箭牌。平台并非没有技术预警能力,而是缺乏主动监管的内生动力:算法推荐为虚假内容精准导流,商家入驻审核流于形式,私域场景更是沦为监管盲区,甚至部分平台为了留存用户,对隐蔽违法交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放任本质上是平台对自身生态治理责任的失守,平台作为消费生态的“守门人”,必须承担全链条主体责任,前置敏感品类资质审核、规范算法推荐机制、打通跨平台黑名单联动,从根源上避免沦为违法信息的“放大器”。

  穆饶明:违法企业利用“加密聊天、虚拟货币结算、播完即删”等方式规避平台监测。一些平台受自身利益驱使存在一定的社会责任缺失。目前,随着《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新规实施,平台方需承担算法推荐、商家入驻审核、内容监管的全链条责任,应通过“技术升级、制度完善”守护老百姓“放心消费”的底线,避免成为违法信息的“放大器”。

  尚旭辉:现行《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赋予平台一定的审核与安全保障义务,但在实践中,平台常以“技术中立”“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抗辩免责。然而,从律师工作实务的角度来看,平台对算法推荐、商家入驻、内容分发均有实际控制力,且在获利链条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不应免除责任。建议在诉讼中更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一旦平台上出现明显的违法信息而未被及时处理,即推定平台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监管层面则应细化平台的事前审核标准与事后处置时限,并将平台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让法律真正落地。

  4.

  新路径

  数智监管对抗技术违法

  记  者:从立法和标准制定的角度看,还需要填补哪些制度空白?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行业协会等各方如何联合发力遏制相关问题?

  龚  龑:除了加快从法律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还应借助“AI+”技术设计工具,从多个层面加强监管;针对AI应用风险、私域营销、算法治理、伪科学概念等问题,明确说明AI生成内容强制标注、恶意投毒法律责任;将私域推广纳入《广告法》等。通过多种举措形成立法兜底、监管严管、平台尽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共治格局,遏制消费乱象,同时明确监管必须真实,避免浪费资源等问题发生。

  代建军:在AI诈骗面前,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受害者。面对这一新挑战,应坚持以数智化监管对抗技术违法,加快完善规则、强化预警、从严执法,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广告市场等重点领域安全防线,真正让技术“服务于人、服务好人”,而不是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

  穆饶明:针对目前曝光问题的新形态、新趋势,既要推进企业“被动合规”,更要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价值创造”,创建“良币驱逐劣币”的生态环境。无论是食品安全、公共安全还是数据安全,企业守住红线的共性路径是“将合规融入战略,用技术赋能效率,通过生态协同降低成本”。企业在合规成本与商业利益的博弈中,需认识到“合规不是成本,而是信任;安全不是负担,而是战略”。同时通过制度框架完善、技术创新应用、生态协同联动,实现“合规不增负、安全促发展”的平衡。

  尚旭辉:从法律制度建设看,目前的短板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AI生成内容的权属与责任尚无明确规定;二是私域营销的法律规制几乎是空白;三是针对老年群体的定向营销缺乏特别约束。为此,应尽快出台针对AI造假、虚假私域营销、老年消费的专项法规,并细化平台的审核义务和数据留存义务。在标准层面,可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细分行业标准,为企业合规提供参考。执行层面则需形成监管部门、平台、企业、消费者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这样才能在法律框架内压缩违法空间。

  更多声音

  民盟江苏省常州市委会多党合作理论研究会会长周星:

  如今的违规行为深刻揭示了消费陷阱正从“物理伤害”转向“认知操控”。AI投毒、私域围猎、伪科学包装,实际是将技术异化为精准诈骗工具,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更侵蚀社会信任。应关注科技伦理建设,凝聚“科技向善”共识,推动建立技术伦理审查机制,确保技术发展始终以人为本,防止“技术红利”沦为“技术霸权”。

  民建会员、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叶熙:

  降低维权门槛、建立绿色通道需多维度推进。建议构建“平台协商→行政调解→司法速裁”三级通道。平台强制设立消费投诉快速响应入口,专人对接协商并定期上报消费简报至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动网信、公安部门协助在私域平台内调证,对群体性技术侵权(如同一AI工具或同一私域宣传侵害多人权益),鼓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公益诉讼,判决结果可适用于同类受害者,减少个体重复维权成本。

  致公党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二支部副主委、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伟:

  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预防”需为新型乱象建立常态化监测与准入门槛。针对AI投毒、私域营销搭建技术监测平台,实时识别违规内容与异常营销行为;建立行业黑名单,限制违规主体再次入场。平台须强化算法风控,主动拦截违法信息,实现早发现、早处置,将风险遏制在萌芽阶段。

  九三学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基层委委员、专栏作家卢雅君:

  建议推进“数字反哺”行动,开展精准化宣传。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社区、学校开展“子女防骗课堂”,指导年轻人帮助家中老人设置微信支付限额、开启交易提醒等,每季度评选“家庭反诈示范户”,通过榜样力量带动更多家庭重视私域群诈骗防范。组织社区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以“聊家常”“健康讲座”的形式向老年人讲解私域群诈骗的常见套路;通过老年大学、文艺下乡等载体,将防骗知识融入戏曲、快板、书法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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