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微博
【#基金转换后亏70万法院判银行担责70%#】2017年9月,时年65岁的尚某在某银行客户经理刘某的推荐下开始购买基金产品。刘某定期为他进行风险测评,结果显示他为C3级平衡型投资者。2021年1月,尚某在刘某的推荐下,认购了银行代销的R3-中风险基金产品,金额120万元。不久后,他自行在App上重新测评,结果显示他已变为C2级稳健型投资者。同年8月,刘某告知尚某,其持有的基金已亏损约9万元,建议他转换为另一只基金B产品,称该产品“优质、潜力巨大”。尚某未再了解风险,便同意转换。事后查明,基金B产品风险等级为R4-较高风险,而尚某的风险承受能力仅为C2,并不符合购买条件。2024年,尚某赎回时发现,不仅收益全无,反而亏损7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对尚某因基金转换产生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