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实施完毕,本次新增股份79,175,306股,已于2026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1,082,198,663元增加至1,161,373,969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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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章程修订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0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3月11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何才文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 通过 。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88,560,000.0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47,754.71元,共计 289,907,754.71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6-011号公告。
(二)《关于河南农化与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2026年度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 通过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其第二大股东--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销售产品,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6一012号公告。
(三)《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 通过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实施完毕,本次新增股份79,175,30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82,198,663元增加至1,161,373,969元,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26一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农化”),预计2026年度向其第二大股东--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销售产品。
●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河南农化预计2026年度向其第二大股东一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销售化工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北京颖泰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河南农化向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料、销售产品构成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8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农化与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2026年度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河南农化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采购与销售活动,符合其实际情况,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优势,有利于保证河南农化的产品质量,有利于河南农化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和良性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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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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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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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北京颖泰的总资产为114.96亿元,净资产为50.47亿元,营业收入为42.66亿元,净利润为-1,163.13万元, 资产负债率56.10%。
(二)关联关系
2019年1月,河南农化原股东郭文江将其持有的河南农化20%股权转让给北京颖泰并完成了工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北京颖泰视同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北京颖泰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河南农化与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业务,2026年度向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采购设备和原材料、销售产品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交易商品的价格确定:河南农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农化与北京颖泰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采购与销售活动,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条件优势,有利于保证河南农化的产品质量、扩大河南农化产品的销售及其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和良性发展。
河南农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发种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89,907,754.71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66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175,306股,发行价格5.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6,961,072.84元,扣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487,754.71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402,473,318.13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全部到位,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地泰华会验字[2026]001-3号)。前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及《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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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2,473,318.13元,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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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87,754.71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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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后续印花税101,740.27元需对应置换,故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包含印花税。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9,907,754.71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农发种业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农发种业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认为:农发种业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农发种业截至2026年3月10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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