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孙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国信证券已指派陈敬涛先生接替孙宇先生,与楼瑜女士共同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此次变更后,大华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楼瑜女士和陈敬涛先生。根据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目前该期限已届满,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2025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孙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了感谢。此次变更属于保荐机构内部正常的人员调整,旨在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连贯性与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