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已成为城市基层治理与居民生活保障的重要支撑,但行业发展不规范、监管不健全问题日益凸显。”她建议,要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
方燕提到,部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严重低下,安保、保洁、设施维保等核心服务缩水,肆意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收费管理混乱,物业费定价与公示不透明,乱收费、多收费、侵占公共收益现象普遍存在;更有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共同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等。“物业企业履约不规范是矛盾产生的根源。”她说。
她建议,加快完善物业管理法治体系,推动《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优化升级,强化刚性约束,明确物业企业、业主、业委会、街道社区、监管部门的法定权责;细化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定价规则、公共收益管理、维修基金使用等操作规范,统一服务清单与考核指标;健全社区、业委会、物业三方联动机制与工作流程,明确议事规则、表决程序、信息公开要求,杜绝暗箱操作等行为。
她还提到,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物业费定价、调价、公示流程,推行成本监审与明码标价制度,保障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探索建立物业信用评价与物业费调整挂钩机制,将信用等级作为物业费浮动的重要参考,实现“服务优、信用好、收费合理、收缴顺畅”的良性联动,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打破行业垄断,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针对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共用部位与设施设备,方燕说,建议建立紧急维修快速启用机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评估后,可先行动用维修基金,杜绝因表决流程限制导致的安全风险;健全维修基金使用公示、审批、审计、追踪制度;建立维修基金使用效果回访机制,确保资金用于实际维修、工程质量达标,切实守护业主共同财产与生命安全。
她还提到,取消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前置条件,明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后,原前期物业应无条件退出并完成资料、资产、场所全交接,切实保障业主共同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