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告知书,拟对鳌峰东片区旧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具体如下▼
因鳌峰东片区旧改项目(鳌峰小区及亚峰新区东区地块、亚峰公交停车场及周边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建设需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拟对鳌峰东片区旧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鳌峰东片区旧改项目(鳌峰小区及亚峰新区东区地块、亚峰公交停车场及周边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
二、征收范围:鳌峰东片区旧改项目(鳌峰小区及亚峰新区东区地块、亚峰公交停车场及周边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83207220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1.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鳌峰小区及亚峰新区东区地块。
办公地址: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联系电话:87590606。

2.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亚峰公交停车场及周边地块。
办公地址: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联系电话:83817666。

3.福州市台江区城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地块、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
办公地址:交通路160号万科广场S1-2联体5层,联系电话:83313954。
4.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具体负责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地块。
办公地址:五一中路71号,电话:83313202。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为做好上述项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区位补偿价格评估,依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在2026年3月16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名单附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26年3月16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在2026年3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台江区达道路174号三楼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选定。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特此告知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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