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樊红敏 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受访者供图)科技金融再度成为全国两会关注的重点。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
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周期资本、耐心资本,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作用正在凸显。两会前夕,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围绕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创业投资提出2项重要政策举措。
“政府工作报告与《意见》,为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划定了清晰的政策路径与战略方向,核心是把险资的长期优势与科技创新的长期需求深度绑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推动险资从财务投资转向战略投资
《中国经营报》:如何看过去一年险资在科技投资领域的表现,有哪些亮点和创新探索?
田轩:过去一年,保险资金依托期限长、规模大、追求稳健回报的天然属性,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实现了从被动配置到主动布局的重要转变,整体呈现规模稳步提升、投向更加聚焦、模式持续创新的良好态势。
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长期投资理念加快落地,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印发的《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国有险企全面建立3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有效破解了短期业绩排名对科技投资的束缚;二是股权与另类投资提速,险资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参与创投基金、配置科创债等方式,加大了对硬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注入,成为科创领域重要的长期资本来源;三是投资模式更加多元,从传统二级市场配置,逐步延伸至投早投小、产业协同、股债结合等创新探索,能够更好地匹配科技企业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周期资金需求。
《中国经营报》:政府工作报告和《意见》为接下来险资支持科技创新指明哪些新的方向?
田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与相关《意见》,为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划定了清晰的政策路径与战略方向,核心是把险资的长期优势与科技创新的长期需求深度绑定。一方面,明确将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作为资本市场投融资改革的关键抓手,引导险资做长期价值投资者、市场稳定器;另一方面,直接提出鼓励保险资金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把资金配置导向与国家创新战略、新质生产力发展紧密挂钩,推动险资从财务投资转向战略投资。整体来看,新方向聚焦三件事:让长钱真正长投、让资金精准流向科创前沿、让制度规则适配科技投资的高风险长周期特征,为险资服务科技创新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与行动指南。
“扩围、松绑、提效、容错”四条主线推进
《中国经营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意见》也提及,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接下来推进的方向有哪些?
田轩: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接下来会沿着扩围、松绑、提效、容错四条主线系统推进:第一,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与投资额度,进一步放开险资对未上市科技企业、创投基金的投资限制,提升权益类资产配置弹性,把更多增量资金引向科创领域;第二,全面优化长周期考核体系,弱化年度短期收益权重,强化3—5年跨周期评价,推行“打包评价、组合考核”,从机制上引导投资行为长期化;第三,创新投资工具与运作模式,支持险资通过母基金、投贷联动、产业基金等方式参与科技投资,打通一、二级市场联动堵点;第四,完善风险分担与配套支持,结合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政策,降低险资参与早期科创投资的顾虑,提升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与稳定性。
《中国经营报》:《意见》还提及,用好用足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内部容错机制。这两项政策举措将为险资开展科技投资带来多大利好空间?
田轩:《意见》的这两项举措,是为险资科技投资松绑资本约束、解除制度顾虑的关键举措,释放的利好空间十分显著。从偿付能力端看,优化科技投资相关风险因子、合理降低资本占用,能直接释放险企的资本空间,提升其配置科技领域股权、另类资产的能力,让险资有更多“弹药”投向科创。从容错机制端看,明确国有险企参与创业投资的合理试错边界,不把市场化投资中的正常风险损失简单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失,从根本上解决“不敢投、不愿投早、不敢投硬、不敢投长期”的痛点。两项政策协同发力,既从资本供给端提供支撑,又从制度包容端消除障碍,显著提升险资服务科技创新的意愿、能力与空间,推动耐心资本真正扎根科创领域。
建议由财政引导设立科技投资风险补偿基金
《中国经营报》:当前险资支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还面临哪些痛点,有哪些破局路径?
田轩:当前险资投向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仍面临期限错配、风险错配、机制错配三大核心痛点:一是科技企业轻资产、无抵押、高研发的特征,与传统险资风控依赖抵押物、稳定现金流的模式不匹配;二是短期考核与追责压力,导致险资更倾向投成熟期项目,对早期、前沿科技的风险容忍度不足;三是风险分担与退出渠道不够顺畅,缺乏适配科创投资的风险补偿、资产定价与流转机制。
对此他建议:第一,完善科技资产估值体系,加快专利、数据等无形资产的定价与抵质押机制建设,适配科创企业价值特征;第二,全面落地长周期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对国有险企科技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与评价;第三,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由财政引导设立科技投资风险补偿基金,分散险资投资风险;第四,畅通退出通道,深化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股权流转等改革,为险资长期投资提供稳定退出预期;第五,保持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以制度化安排稳定长期投资预期,让险资敢投、能投、愿投新兴与未来产业。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燕郁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