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红
如果你涉世不深,很容易被贾雨村这号人唬住。在《红楼梦》里,他算是妥妥的反面人物,但也有“浓眉大眼”的一刻。
听说薛蟠强抢女孩打死了小地主冯渊,他勃然大怒,说:“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地走了,再拿不来的。”接下来他是雷厉风行:“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要把薛蟠抓回来。”
是不是有点光芒万丈了?
我以前年纪小,认为贾雨村的良心还没被狗吃完,只是古代书生没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价值观,碰到点利益,信念立即稀碎。如今见的人多了,知道这两副嘴脸其实没什么差别,都是要利益最大化——能捞到好处时就捞好处,捞不到好处就先道德消费一把,反正不能吃亏。
为啥这样说贾雨村?我们来看贾雨村审案过程,让他正义之血沸腾的,是冯渊家老家人单方面的陈述。我们现在有上帝视角,知道老家人说的都是事实,但是贾雨村当时并没有这个视角。生活里到处都是罗生门,他是不是起码先把已经关起来的那几个“局外之人”喊来问清楚?薛蟠这时候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吧,叫凶犯是不是为时过早?
但贾雨村等不得,刚刚上任的他急于塑造青天形象,要的就是当下这一瞬间的道德高光。正义可以迟到,他的戏瘾一刻都等不得。
很像网上那些键盘侠,他们在现实里也许对身边的不义视而不见,可隔着屏幕无实物表演,简直是慷慨激昂。他们不在乎真相是什么,甚至有意回避真相。因为真相往往是复杂的,是需要耐心厘清的,会耽误他们抢占道德高地——要是让人家先上去了多可惜。
老子说:“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大风大雨往往难以持久。你看,门子一个小小的眼色,就让贾雨村大人收了雷霆之怒。他心中疑惑,便“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不得不说,贾大人真的是识时务很听劝的人。
然后他知道了护官符,知道了四大家族的盘根错节,他立即放弃青天大老爷人设,转而对付这复杂社会。秉公执法当然不可能了,他“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此案”,将判决结果作为一个礼物,呈给提携过他的贾政。
他这么干不奇怪,奇怪的是贾政的反应。前面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还说他“酷爱读书,为人端方正直”,见贾雨村这样处理,他的良心好像也没有痛。
是他不知情吗?当然不是。书中说“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探春她们都清楚,贾政就更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只是在贾政的价值序列里,冯渊不足以占据一个位置,死得也不怎么重于泰山。这样的人天然被排除在“值得被看见”的范围之外。他不是选择无视,是从一开始就看不见。
所以问题不在于价值判断,而在于价值感知。就像一个人不会因为踩死蚂蚁而愧疚一样,不是他残忍,是他根本感知不到蚂蚁的疼痛与自己有关。
后来贾雨村一路高升,来到京城,成了贾家的好朋友,帮贾家干脏活。贾政依然没觉得贾雨村有什么问题,贾宝玉不爱见贾雨村,他还生气。他倒是嫌贾宝玉跟戏子们来往玷污了门楣。
他的“端方正直”并非伪装,而是一种更坚固、更自觉的无意识。他并不是天性冷漠,只是他的善良不向蝼蚁们开放。
倒是贾琏。貌似道德上早就百孔千疮,看到贾雨村帮贾赦抢石呆子的扇子,还能说一句:“为这点子小事,弄得人家倾家败产,也不算什么能为。”他比他爹甚至比他二叔都多点正义感,他的道德不是从《四书》里背出来的,不是用来撑场面的“青天”人设,只是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被碾碎时,本能地皱了皱眉头。这点恻隐之心,就秒杀了贾政的所谓“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