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15,证券简称:文投控股)3月7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耀莱腾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耀莱腾龙”)及文投(北京)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简称“文投院线”)作为共同被告的一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已收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唐山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诚成”)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唐山诚成与第三人綦建虹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此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多份民事调解书,綦建虹需向唐山诚成支付购房款本金20198.75万元及利息。因綦建虹下落不明,唐山诚成以债权人代位权为由,将唐山耀莱成龙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北京耀莱腾龙(被告二)、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及文投院线(被告四)诉至法院,要求第一、第二被告连带返还5602.5万元,第三、第四被告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等。
2026年3月6日,北京耀莱腾龙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判决驳回原告唐山诚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1925万元、保全费0.5万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文投控股在公告中强调,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提示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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