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4日,汇隆新材公告,杭州星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沈顺华持有的701.8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星臻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其持股比例由0.00%增至6.00%,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杭州星臻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之间无一致行动关系,亦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杭州星臻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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