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日前发布202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工作和宪法实施情况综述,向社会公布过去一年“宪法工作”的情况。
这份综述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立法机关宪法工作相关情况。据介绍,截至去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的308件法律中有127件明示以宪法为制定依据。同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都进行合宪性审查。
4件新制定的法律都规定或增加规定“根据宪法”制定
在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有效实施方面,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5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宣告失效的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4件。
2025年,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有序推进,从多方面有力保障了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4件新制定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3件修改的法律以及1件决定,都规定或增加规定“根据宪法”制定。
截至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的308件法律中有127件明示以宪法为制定依据,这成为我国宪法立法实施中一项标识性立法技术。
在这方面,去年我国完成了多项制度建设,如加强民族、基层群众自治方面的制度建设,健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国家各方面重要制度等。
如全国人大常委会统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定位,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更好坚持和完善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夯实法治根基。
全面开展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
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开展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都进行合宪性审查。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工作中,依法对相关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撰写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阐释草案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安排,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是宪法有关生态文明制度规定最集中最系统的立法实施。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认为,宪法确立了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形成了序言中国家指导思想和国家任务、总纲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国家机构法定职责等其他相关规范共同构成的宪法生态文明制度的体系化格局,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提供国家根本法指引。
又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宪法规定的目标追求。常委会法工委提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并在法律草案说明、修改情况的汇报等法律文件中,对相关涉宪性问题作出说明。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开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介绍,202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开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发挥审查纠错功能,督促纠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下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的规定。
常委会法工委在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公布相关案例。例如,有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条件。
经审查认为,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应当确有必要,限于特定范围;超出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过于宽泛或者随意规定,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定的精神;要求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精神不一致,属于不必要、不合理限制性规定。目前已通过衔接联动机制妥善处理了这一问题。
此外,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进一步完善涉宪问题事先审查和咨询工作机制。如,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监督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起草、征求意见阶段,常委会法工委与相关部门配合,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宪法概念、相关主体的宪法职权等涉宪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的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对章节体例作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概念、地位以及同其他规划、计划的关系,细化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和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职权职责,丰富和发展了宪法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规定的制度内涵。
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去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举一个例子,去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了《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12月,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根据预算法、《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规定,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介绍,一年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财政预算事项备案报告20件,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照预算法、有关单行税法等规定开展审查工作,深入研究并提出审查报告。备案审查的事项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涉税事项,汇总的地方预算、决算情况,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财政体制事项,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这对于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听取审议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等报告,推动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此外,落实监督法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食品安全法、森林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与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相结合,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新京报记者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