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专职部门,发挥着执纪执法“关口”“出口”“窗口”重要作用。昆明市纪委监委围绕加强政治监督、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案件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综合发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政治引领,把准工作方向。昆明市纪委监委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案件审理工作首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聚焦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等方面,强化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牢牢把握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将人心向背作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开通集中整治案件快查快处“绿色通道”,优先对集中整治案件开展审理,不折不扣落实好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精准甄别认定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2025年,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42人。
守牢底线,健全评查机制。昆明市纪委监委围绕举报处理、线索处置、措施使用、定性量纪等环节,构建多层次、全流程的案件质量综合评查体系,既评查案件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更通过评查,检视办案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整体水平。对于日常办理案件,在移送审理后,同步开展案件审理和质量评查,并将审理意见和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同步反馈。围绕重点行业或领域、特定地区、特定类型或一个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评查。2025年以来,通过“查问题、找症结、促整改”,共评查案件223件,精准发现问题,切实发挥案例复盘纠错、纠偏和提升作用。
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入口”关,制定昆明市纪委监委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指引,聚焦移送审理关键环节,明确案件移送审理范围、标准、流程、要求和责任,构建规范管理体系,提升办案质效;制定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程,按照制定方案、自评自查、现场评查、列出问题、问题反馈、逐案评议、评查总结七个步骤细化评查程序,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在评查结束后通过评定等次、跟踪整改、复盘分析等措施,切实发挥案件评查“指挥棒”作用,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立足实践,推进协调协作。针对基层实践中法法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合制定提前介入工作办法、法法衔接工作指引等,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与司法机关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规范职责分工、协作流程、争议解决、责任追究等协作工作全要素,形成高效完整协作体系;建立联合复盘机制,对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由监察机关组织相关人员联合复盘,深化类案指导,助力精准查办。规范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工作,严格审核下级监委商请事项,避免出现应报不报、无管辖权报请等问题。
坚定决心,锤炼过硬队伍。昆明市纪委监委坚持“实战练兵”与“精准指导”相结合,分类分领域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业务练兵,着力提升案件审理队伍专业能力。强化学习培训,紧扣监督执纪执法形势任务与存在问题,举办全市案件质量提档升级专题业务培训,着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谈话突破、调查取证、数据分析、案件审理等专业技能。突出实战练兵,持续深化市纪委监委“委领导领衔+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派出)机构”业务协作单元机制,从全市抽调业务骨干参与轮训或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让“上级经验引进来、基层能力提上去”。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杨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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