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亿元,参与设立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金(暂定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金暂定名由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金变更为宿迁市智能制造战新产业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管理人由宿迁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目标规模由20亿元变更为15亿元,并对基金规划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5-03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宿迁市智能制造战新产业母基金(有限合伙)已完成募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BPF57。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设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戴建兵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需要,戴建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戴建兵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戴建兵先生持有的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本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处理,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0.3636%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9%的股份)。戴建兵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继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继首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辞职申请;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李继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蓝色经典品牌公司副总经理,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洋河品牌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监、市场总监、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兼福建大区总经理、名酒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李继首先生参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0.3636%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9%的股份),担任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李继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继首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