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6年2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胡彬、李治国、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7张,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92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延期至2027年4月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刊载于2026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障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公司拟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原定回购方案将在2026年4月8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由2026年4月8日延期至2027年4月8日前完成。
3、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5.00元/股(含)调整为 1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最高成交价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2,60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92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延期至2027年4月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公司总股份165,100,000股为基数,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7.1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股份数量约1,096,953股至1,834,959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1,115,753股至1,853,759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0.68%至1.12%。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27.1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并同时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该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