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上一篇:不调休,最新放假通知来了!
下一篇:新春首场国常会!重磅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