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之星钻石”)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3%,涉及股份数量不超过1029.06万股。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欧陆之星钻石为莱绅通灵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也非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公告披露日,欧陆之星钻石直接持有莱绅通灵股份1715.62万股,持股比例为5.0015%。
其持股来源包括两部分:司法划转取得1715.12万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股。该股东无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17,156,192股 |
| 持股比例 | 5.001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司法划转取得:17,151,192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000股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欧陆之星钻石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进行。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43.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86.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29.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停牌,实际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相应调整减持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司法划转取得,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 |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0,290,600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430,2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860,400 股 |
| 减持期间 | 2026 年3 月17 日~2026 年6 月16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司法划转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求 |
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欧陆之星钻石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不过,其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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